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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檢測基礎肺功能:肺功能常用指標包括FEV1、呼氣峰值流量(PEF)和比氣道傳導率(sGaw)等,以FEV.最常用。受試者休息15 rain后取坐位,夾鼻,按用力肺活量質量控制標準檢測FEV.至少3次,最佳2次之間差異<150 ml,取高值作為基礎值。
2.吸人生理鹽水重復檢測肺功能:一方面,讓受試者認識吸人激發劑的過程,減輕其心理負擔,熟悉吸人方法,增加吸人過程的依從性;另一方面,觀察稀釋液生理鹽水是否對肺通氣功能有影響,作為后面吸入激發劑的對照。若吸人生理鹽水后FEV1下降≥10%舊1,則其本身即可增加氣道反應性,或受試者經數次深吸氣誘發氣道痙攣,其氣道反應性較高,此時應采用最低濃度(劑量)的激發劑做起始激發,但需嚴密觀察,謹慎進行,同時在結果報告中注明。
3.吸人激發劑:從低濃度(劑量)開始,按不同方法吸入激發劑,吸入后重復檢測肺功能,直至FEV1較基礎值下降t>20%,或出現明顯不適及臨床癥狀,或吸人最高濃度(劑量)為止。
4.吸入支氣管舒張劑:若支氣管激發試驗陽性且伴明顯氣促、喘息,應給予支氣管舒張劑吸人以緩解受試者癥狀,經過10~20 min肺功能指標恢復后終止試驗。
文章內容摘自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肺功能專業組編寫的《肺功能檢查指南》 中華結核和呼吸雜志2014年7月第37卷第8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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